一份要求生成式AI企业自主披露训练数据与知识产权应对情况的「原则准则」于2026年8月25日定稿。它要求企业在自家网站上公开训练数据的种类和爬虫名称,并回应权利人与用户的查询。不遵守没有处罚,但如果不实施,就需要说明理由。

不是惩罚机制,而是说明机制

文件的正式名称是「面向生成式AI适当利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透明度原则准则」。它经由AI时代知识产权研讨会的讨论后制定,由内阁府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事务局担任窗口。

这份文件没有法律约束力。取而代之的是企业治理领域长期使用的「遵守或解释」方式。企业要么实施原则,要么在不实施时充分说明理由,选择后者本身并不构成违规。

不过说明的质量会被审视。仅表示处理查询的内部体制尚未建立,会被视为说明不充分,企业需要进一步给出该体制何时建成的时间。如果服务条款中存在限制原则适用的条款,仅指出该条款的存在同样不够,企业必须解释为何设置这一条款。

准则明确写道,不强制要求披露商业秘密以及涉及安全性与信息安全的敏感信息。

要求在自家网站公开的项目

原则1涉及在企业官网等任何人都能浏览的网站上进行披露,内容分为透明度措施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两部分。

透明度方面列出的项目包括模型名称与版本、含发布日期的沿革、架构与设计规格、设想用途与禁止用途,以及训练方法。训练数据方面,覆盖文本与图像等数据种类、是否进行网络爬取、从第三方获取的非公开数据集与公开数据集的处理方式,以及是否使用合成数据及其目的。爬虫的名称、标识符与采集期间也在其中,若使用第三方爬虫则还需列出其名称。

知识产权方面则像一份务实的措施清单。采用遵守付费墙与robots.txt等机器可读指示的爬虫,按用户代理公开该方针并在变更时通知。避免爬取盗版网站。将训练日志保存一定期间。采取防止生成侵权内容的技术措施,并在可行范围内引入数字水印、C2PA等证明来源与沿革的技术。为权利人设立联系窗口,明确申请要件并保存应对记录。准则要求企业公开上述各项的落实情况。

事务局同日还公开了一份具体示例集,展示各项目应写到何种程度。其中列有Transformer架构从数据供应商处获取某bot: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持续采集等填写范例,应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各家企业的披露格式过于参差。

权利人可以询问「我的作品是否被用于训练」

原则2规定了对权利人查询的回应。设想的场景是,在网站上发布作品的创作者发现了与之相同或相似的生成内容。创作者可以出示作品页面的URL,询问该域名是否被纳入爬取范围,或是否包含在从第三方取得的训练数据来源中。

并非人人都能提出查询。该权利仅限于正在进行或准备诉讼、调解、ADR(诉讼外纠纷解决程序)的当事人,以及受其委托的律师等。提出方还需说明足以让人相信其具备该身份的理由,明示回答的使用目的并承诺不作他用,同时特定需要比对的URL与提出理由。

可以询问的仅限于所出示的URL是否被包含这一点。准则注明,这并非用于全面查询作品本身是否被纳入训练对象的制度。若生成式AI提供者无法回答,则需告知服务中所搭载模型的开发方名称。

生成内容的用户也能提出同样的问题

原则3涉及使用生成式AI服务生成内容的用户提出的查询。举出的例子是,用户用图像生成服务做出的图片,与某个网站上刊登的图片高度相似。

这一侧不要求提出方处于法律程序准备阶段,作为交换,用户需要出示生成物以及生成时使用的提示词,并承诺不将回答用于提起诉讼、申请调解或ADR。其定位是确认自己所做内容能否安心使用的窗口,而非行使权利的调查手段。

针对原则2与原则3,准则都设想可以设置一定的手续费或一定期间内的次数上限以防止滥用,但同时提醒不要采取会让人不敢提出查询的设定。

哪些企业被覆盖,哪些不被覆盖

适用对象是构建生成式AI系统并向公众提供的生成式AI开发者,以及提供搭载该系统之服务的生成式AI提供者。即便在日本国内没有总部或主要事务所,只要面向日本提供服务就同样适用,海外企业无法回避。

被排除的类型也写得同样清楚。受委托只承担数据采集或训练等部分环节的分包方,原则上不在其列。不向公众提供、仅从事研究开发的人也不在适用范围内。仅用某一家公司持有的数据构建内部生成式AI并只提供给该公司的情形同样被排除。生成物仅止于统计数据或推断结果这类侵犯第三方权利可能性极低的系统,也是如此。

接受准则的企业将被列表公开

接受原则的企业需在自家网站公开接受声明、各原则的实施事项,以及未实施原则的理由,并按内阁府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事务局规定的格式提交申报。内容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更新时也需公开说明。

事务局计划公开已申报企业的一览及各公司披露页面的链接,但明确表示不会审查申报内容,也不回应第三方就此提出的查询。其职责止于把信息并排展示,评价交给市场。申报受理的开始时间将另行通知。

总结

训练数据的内容此前一直由各家企业自行掌握。原则准则在这一领域引入的不是处罚,而是「披露,还是说明为何不披露」的选择。其实效性取决于最终有多少企业出现在申报名单上,以及各家的说明能具体到什么程度。日文版之外还同时准备了英文暂译本,这套规则能在多大程度上渗透到海外企业,同样值得关注。